第14章-《慕斯有点甜[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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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志正想把曲总的忌口清单念出来,曲朝越:“我都行。”杨志讪讪闭嘴。

    那就好,苏慕斯放心地把自己爱吃的都点了双份。

    很快,店家端上了两大盘烤串。

    苏慕斯捏着塑料瓶酱料,撒上芝麻和孜然,拿起一根羊肉串,想了想又抽出纸巾包在竹签上,递给他:“这家的羊肉串特别香,羊膻味也不重,你试试。”

    苏慕斯又自己拿了一根,大快朵颐起来。抬眼,看到曲朝越拿着羊肉串,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动作优雅。

    呃,忽然觉得自己有些粗鲁呢。

    “嘻嘻,你吃这么慢,一会烤串都被我吃光了!”

    白炽灯的光映在她眼里,瞳孔亮晶晶的。嘴唇沾了油光,显得更加粉嘟嘟,嘴角沾了芝麻粒,她没察觉。

    鬼使神差地,曲朝越伸出手,揩去她嘴边的小芝麻。

    这个动作一出,在座三人不约而同地怔住。

    苏慕斯率先回过神来,只当是他爱干净,眼里揉不得沙子。之后她尽量斯文些,不再沾得满嘴都是。

    一顿烧烤下来,基本都被苏慕斯吃了,曲朝越只意思意思吃了两串。

    那时她才发觉,曲朝越是真的不习惯来这种地方。

    那天晚上曲朝越没有久留,吃完那顿就送她回了学校,他还要赶回华盛顿,第二天早上还有会议要开。

    那也是唯一一次在国外的碰面,后来苏慕斯再也没见到过他。

    渐渐地,苏慕斯就把这次碰面淡忘了。但潜意识里会记得曲朝越爱干净,不习惯这种路边小摊的环境。

    “那时候你很喜欢吃这些。”曲朝越的声音,把苏慕斯从回忆拉回现实。

    苏慕斯笑了笑:“现在不吃了。”

    曲朝越看她:“口味变了?”

    她摇头,指了指嗓子:“当了歌手,忌吃辛辣。从此我和烧烤无缘了。”

    “你呢,你怎么会想吃烧烤呢,我记得当时你很抗拒的。”

    “看出来了?我以为我掩饰得很好。”

    苏慕斯莞尔:“你才吃了两串耶,我没见过哪个男生胃口那么小的。唯一的解释就是你不习惯,不爱吃。怎么,你现在口味也变了?”

    曲朝越没有正面回答她:“人总会变的。”

    “你说得对。”苏慕斯目视远方,“时过境迁,就算是同样的人,和当时的心境也不同了。”

    两年前还比较天真,心里还有只小鹿在乱撞。

    如今小鹿老了,心如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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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一】

    初识:鱼龙混杂的酒吧中,她慵懒的目色稍稍一眺,在茫茫人群中,锁定在一个人身上,指着那个方向,问身边的人,“你觉得那人怎么样?”

    旁人:人中翘楚

    她勾着唇角,“我想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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