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六章 法治思想-《穿越之海权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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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时期就要用重典,看似是从重处罚,实际是却是保护百姓不去触碰这条红线,自古刑律规定杀人偿命,所以只要天下安定杀人案件都是极端恶劣的案件。
看似判罚重,实际上却是对百姓的保护,依法重处比无法可依好的多。”
“总舵主别忘了秦因严刑峻法二世而亡,严刑峻法并不能让郑氏的国运长久。百姓畏法,权贵可不畏法。”
陈永华终于明白了延平王的担忧,当初延平王就担心过有些人因为守旧或者不可告人的目的一定会强烈反对郑氏的法制。
因为法制约束的是权贵,而不是普通百姓,稍微有点儿常识之人都会知道,所谓儒生治国, 一样是披着儒家的皮,行外儒内法之事。
不过有了这一层儒家的皮,就能对权贵网开一面。这就是历代儒生努力的结果,怎么可能轻易的认输,必定会做出殊死的抵抗。
陈永华明白李鼎祥不是权贵,只不过是半个儒生,说书人多多少少都会受儒生影响,他的观念里儒生的经典才是至理名言。
至于法家的思想,或者郑经的现代法治精神,根本不是李鼎祥这样层次的人能够够得着的。用延平王的话来说李鼎祥不过是个被儒家思想洗脑的精神儒生。
“鼎祥!要说严刑峻法,儒生可不遑多让,想一想那些凌迟、夹棍等酷刑,儒生可有少用?”
“总舵主!既然明知道这些严刑峻法有害,为何还要公开支持严刑峻法?”
“法的本身没有慈法或者酷法的区别,你印象中的严刑峻法那是滥用权力,与其说是法在作孽,不如说是权力在作孽。
比如你在广州看到的,八旗贵人大街上杀了人官府却丝毫不敢管,苦主只能自认倒霉,鼎祥认为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李鼎祥一个说书先生哪里懂什么法的本源,全凭自己头脑中的施仁政、以仁义治天下这些说书时的理论左右。
按照他说书的理论,这个时候就该出现一个大侠行侠仗义,将这个作恶的权贵杀死,快意恩仇。
可是李鼎祥也知道自己这种想法是不对的,若是一个国家的善恶需要几个豪侠来支撑,那么这个国家还有希望吗?
连续几天的时间,李鼎祥都在提刑司观政,看到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审讯过程,这些过程很不人道,甚至会让一个正常人夜晚做噩梦,可是审讯的案件都是非常恶性的案件,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是一个受害者的家庭。
李鼎祥心中那种理想化政治渐渐淡化,他认识到政治根本就不是自己这样的政治白丁想的那么简单,这一刻他也终于明白延平王为何没有直接任命他到吕宋任知府,而是让他来承天府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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