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待漠北平定-《锦绣农女:捡个杀手做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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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缙王府的世子,生下来就是尊贵的,过着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穿的是锦衣华服,他的身份是京城世家子弟羡慕的存在。

    缙王府风光无限,缙王和缙王妃从小对他就格外的严厉,所以,他能说话时,便开始念书,走路时,就开始了习武。

    不仅如此,年幼时的他,还被缙王带着一起历练,从京城到漠北,跋山涉水,他经历过烧杀抢掠的恶匪,打过比他实力高强的恶徒。

    一步一步走到现在,他的父王和母妃从来没有问过他害不害怕,问过他去的地方危不危险,他也是性子从小固执,不愿意让父王母妃看见自己懦弱的一面,故作坚强强大,把自己筑造成了一个刀枪不入的人,谁也无法窥探他的内心。

    他见过大漠荒原,体验过马背上的杀伐征战的日子,可从来没有人问过他一句危不危险,担心他会不会受伤。

    萧召是感动的,揉了揉凌夏的秀发,“打仗的事,谁也说不准,可我有我不能不去的苦衷。”

    怕凌夏担心,他还是开口解释了起来,语气却带着平淡和坚定,“夏夏,我知道你担心我,漠北是我的地盘,我身后有二十万兵马,即便是领国联手,我也不惧,也不能动我分毫。”

    “漠北是大夏北边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我的最后一道底线,我的父王,乃至缙王府的祖祖辈辈,他们为了漠北,所付出的,实在是太多太多,我不能让漠北在我手里被断送掉,而且我不是没有退路,你在京城,京城就是我的退路,你等着我,待漠北平定,十里红妆我萧召要风风光光的娶你进我萧家的门。”

    凌夏红了眼眶,她和萧召,从一开始到现在,都是顺势走到一起的,走到一起虽然有过曲折,可从来没有给过对方这么郑重的诺言。

    她埋在萧召怀里,“就算你不回来,我也照样能够进你萧家的大门。”

    萧召轻笑了一声,“也是,祖母喜欢你,我要是不让你进,以后怕是要不认我这个孙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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