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暴君每晚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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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她徐徐回头看向赵珩。

    他站得笔直,哪怕易容后相貌平平也比顾孟平有气势,甚至有种俾睨天下的威仪在。

    然而耳朵还有些红,气势生生减半。

    苏绾唇角弯了下,收回视线等着衙役将大伯带过来。

    大堂安静下去。

    汴京府尹看罢所有的证据,吩咐师爷安排人去大牢提证人过来等着,陛下还有要事,自己不可磋磨浪费时间。

    等了片刻,苏启民带到。

    他被衙役按着跪下,看到苏绾眼神变了变,迟疑出声,“不知大人何故将草民带来?”

    这侄女不是已经死在宫里了吗,怎么活着出来了?

    “民女苏绾状告你勾结山匪谋财害命,强占家产,你可知罪。”汴京府尹沉声开口,“从实招来。”

    “她血口喷人!”苏启民心底咯噔了下,顿时恼羞成怒,“大人莫要信她胡言乱语。”

    这事她怎么会知道?当年她就是个十来岁的小丫头片子,过了这么久翻旧账,她手中到底有多少证据?

    “苏绾,你来说。”汴京府尹出声。

    “是。”苏绾低头看了眼身边的苏启民,将各种证据证人的名字摆出来,具体到什么时间苏启民做了什么,事无巨细地说了一遍。

    苏启民额上冷汗直冒,见鬼一般看着苏绾。

    她竟是什么都知道,还找到了证人?

    顾孟平也更加诧异,这如此多的人和事,便是背下来也会出现疏漏。苏绾却能理清其中的关系,有条不紊地陈述,难怪她说不需要自己帮忙。

    若真让自己来,短时间内未必能记住这么多。

    她虽无才情,人缺聪明得紧。

    “带证人。”汴京府尹一看苏启民的反应就知道证据足了,治他杀头大罪都没问题。

    几个被关在大牢里的证人带到。

    他们事先已经被审了一遍,看到苏启民立即竹筒倒豆子,将当年的事全部抖出来。

    苏启民面如土色,“草民……冤枉,草民也有证人。”

    “报上名来。”汴京府尹给他申辩的机会。

    苏绾气定神闲,也等着他找证人。

    “草民……”苏启民嗫嚅一阵,老实认罪。

    他的证人就是刚才给苏绾作证的那几个,还穿着囚服呢。他都不知道苏绾出宫,一直以为她死在宫里了。

    新帝登基后,他托宫里御膳房管事的公公,打听苏绾在宫里的下落。那公公回话,苏绾是陈皇后身边的宫女,和陈皇后一起死在大火中。

    他彻底安了心,谁知苏绾竟然没死,还活生生出现眼前把他给告了。

    当年分家,父亲偏袒弟弟,给了他一间铺子和一本《香料集》,自己只分了三十顷的田地,一处房产和三间铺子。

    弟弟靠着那本《香料集》,短短数年便成了汴京有名的香料商人,置办起不少产业,二房三房都想着要巴结他。

    而自己却因为经营不善,过上卖铺子卖田地的日子。

    若非如此,自己也不会打《香料集》的注意,不会勾结山匪抢了弟弟从外地进的香料,还以债主名义逼死他们夫妻俩,拿走所有产业。

    苏启民抬起头,目光怨毒地看了苏绾,恨恨磨牙。

    这个祸害命真硬!宫里那御膳房的管事没能弄死她,烧死了继后的大火也没能烧死她。

    “啪”的一声,汴京府尹拍了下惊堂木,周围瞬间安静下来。

    “民女苏绾状告大伯勾结山匪谋财害命,强占家产一事证据确凿,按北梁律法现将苏启民收押,秋后问斩,所占的产业全数归还,再罚良田二十顷白银千两赔偿苏绾姐弟。”汴京府尹徐徐出声,“让他签字画押带下去,退堂。”

    “求大人开恩啊!”苏启民彻底慌了神,脸色煞白,“人并非是草民是杀的,也并非草民逼死的。”

    “还想为自己开罪?”苏绾低头看他,“你身为主犯罪大恶极,比逼死我爹娘的那些人更可恶。”

    苏启民瘫倒在地上,彻底没了声。

    画押后,他很快被带下去。

    汴京府尹叫来师爷和衙役,随苏绾去拿回属于他们姐弟的产业。新帝在边上看着呢,这事还是尽快办妥为妙。

    苏绾走出公堂,伸手拍了下苏驰的肩膀,如释重负,“阿驰,你要好好读书,爹娘留下来的铺子我先帮你管着。”

    苏驰如今可是名副其实的富二代,将来若是入仕,能断了他收贿赂的心思。

    她要成为北梁首富,好好教导苏驰,让他当一个清正的官员。

    “我听阿姐的。”苏驰笑中带泪。

    总算拿回爹娘留下的产业,还将大伯绳之於法。

    赵珩跟上去,唇角微微上扬。

    走出府衙大门,苏绾停下来,将赵珩拉到一旁小声提醒,“你是不是该回宫跟陛下报信?”

    赵珩点头,“是要回去。”

    “谢谢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苏绾从荷包里拿出一块糖剥开喂到他嘴边,状似不经意的语气,“汴京府尹为何如此怕你?”

    升堂过程中,那府尹看了他十二次。

    作者有话要说:    赵珩:我相貌平平?

    苏绾:你最好看,但综合条件不如神医。

    赵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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